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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中国淀协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中国淀协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淀协的章程;
(二)有加入中国淀协的意愿;
(三)凡从事淀粉工业生产或相关的科研、设计单位,大、中专院校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四)对发展淀粉工业做出重大贡献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被聘请为名誉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中国淀协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中国淀协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中国淀协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享有获得中国淀协印发的有关刊物、资料及参加中国淀协举办的学术报告、技术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等权利;
(四)在要求中国淀协对本单位生产技术或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诊断或帮助改造时享有优先权和优惠待遇;
(五)有参加中国淀协组织的评议、评比的权利;
(六)享有中国淀协奖励和获得荣誉称号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国淀协章程,执行中国淀协的决议;
(二)承办中国淀协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淀协举办的各类活动,维护中国淀协的整体利益,不参与有损中国淀协利益的任何活动,不作有损于中国淀协利益的事;
(三)按要求向中国淀协报送调查报表;
(四)提供企业管理、新产品试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国淀协,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淀协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