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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9 浏览量:56
1月28日,国内味精巨头梅花生物,收盘价7.80元)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披露重组交易对方之一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集团)持有的伊品生物44.1849%的股份被法院查封。
梅花生物公告称,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的伊品集团,向公司发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四川省开元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伊品集团、宁夏丰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丰喜实业有限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纠纷,向成都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伊品集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成都中院裁定,对伊品集团持有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伊品生物)44.1849%的股份予以查封。上述财产查封限额为2720万元人民币,查封期限为2015年1月8日~2016年1月7日,冻结期间不得对上述财产作出任何形式处分。同时,成都中院将伊品集团开立于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内的存款人民币1743.94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7月7日。
值得注意的是,伊品集团以及伊品集团实际控制人阎晓平、铁小荣共同承诺:伊品集团至迟于2015年2月10日之前,通过提供担保等其他法院认可的一切必要方式,将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处于冻结状态的伊品集团现持伊品生物股权解除冻结,并恢复至完整权利状态。若前述日期之后,伊品集团所持伊品生物股权未恢复至完整权利状态,并由此导致梅花生物本次重组失败,伊品集团将负责赔偿由此给梅花生物造成的一切损失,阎晓平及铁小荣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注意到,梅花生物于2014年11月15日公布重组方案,表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伊品生物100%的股权,交易金额达38.22亿元,预估增值近20亿元,增值率约106%,并拟以不低于4.8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10.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