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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1-12 浏览量:56
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我国发展进程中一次重要的会议,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会议对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作了重点部署,指出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一)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二)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三)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四)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六)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