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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1-20 浏览量:44
11月19日晚间,央行公告称,将于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SLF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在此之前,二者利率分别为4.5%和5.5%。
“本次SLF利率下调旨在稳定金融机构对未来资金面的预期,降低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的备付需求,可以肯定的是本次SLF利率下调与降准、降息无关,甚至在政策利率构建和利率走廊完善后,还具备了取消基准存贷款利率的条件。”民生证券研究院固收组负责人李奇霖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此次设置了“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而非针对全部金融机构。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让地方分支机构直接对地方金融机构SLF,有助于解决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利率走廊是一种基于价格指引的货币政策框架,以银行向央行拆借的利率构建顶,以银行在央行的存款利率构建底,利率则被控制在顶和底之间的区域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