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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30 浏览量:53
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生物质能源利用量要超过5000万吨标煤,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1.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8%~10%。然而,在规划期将近过半的当今,现实情况与既定目标的遥远差距,让业内人士发出质疑。
实际上,生物质能源有规划、难落实已是个老问题。在“十一五”相关规划中,多项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就没能如期实现,特别是生物质成型燃料和非粮燃料乙醇的欠账很多。对此,笔者以为,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划的时候,既要注重科学和符合国情,又要千方百计确保目标按期实现。在生物质能源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规划要充分论证。制定某项生物质能源规划,首先要充分论证其是否有推广价值,是否符合国情,是否会得不偿失,是否安全环保,然后才能做出综合评价。在这个环节当中,特别要对项目开展生命周期评价,即比较分析其在制造过程中消耗的化石能源和环境影响的得失比值。这既有商业考虑,更关乎这类新能源的生命价值。试想,研发生物质能源是为了弥补日渐稀缺的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如果为取得一定量的新能源而要消耗等量或以上的传统能源,肯定得不偿失,其生命周期不会长久。
规划要因地制宜。我国虽幅员广阔、物产丰富,有着多种供选择的生物质品种,但生物质能源对原料供应有着特殊要求,特别要有足够的数量保证和合理的供应运输半径。比如,在一些具有滩涂资源的地方,可以布局以玉米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在一些大都市周围,可以布局以餐饮业厨余垃圾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柴油项目;在南方丘陵山区,可以布局以木薯为主要原料的非粮燃料乙醇项目。这些,都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旨在保障原料的有效供给。
规划要有政策保障。我们应当看到,即使一个生物质能源项目有了比较成熟的技术支撑,要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也并非易事。因为企业是项目的生产担当者,其最重要的身份是商品经营者,有着盈利的本质要求。所以,这就要求政府在税收、财政方面给予激励,使企业的生产能够顺利进行。
规划要重在执行。目前,国内生物质能源试点步伐缓慢,反过来影响和阻碍了该产业的发展。比如,我国燃料乙醇于2001年就开始生产,先后在吉林、黑龙江、河南、安徽、广西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形成了200余万吨的生产能力。但如今10多年过去了,在车用汽油添加燃料乙醇的推广示范过程中,仍仅有不足10个省区在做封闭使用试点,而且试点情况杂乱无章。究其原因,显然是执行保障力度严重不足。